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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家族文化傳承的“形”與“魂”

    一、家族傳承,傳什麼

    提到家族的傳承,自然得先處理傳什么的問題。

    家族的傳承內容具體來說有家風、家訓、家教、家業、財產、家事,或是進一步歸納為財富、權利、文化。

    在財富、權利、文化三者中,人們通常更關注財富和權利。大街小巷,大家津津樂道的是:這個家族資產都歸了誰,家族企業的法杖交給誰。但對於文化方面,即家風家王賜豪總裁規家教層面的傳承,或許較為虛空,大家好像講得特別少。

    其實,家族文化,才是家族傳承中真正的“財富”!文化的傳承,才是一個家族傳承最根本性的核心問題。

    相同的家族,相同的財富和權利傳送方式、方法,可是,有些持續幾百上千年,例如上篇小文我所列舉的湖湘曾家、錢塘錢家、河洛康家等。有的一2代即止,即所謂的“富不過三代”。這當中,根本的決定因素是家族文化。

    由於家族基本精神,家族凝聚力、凝聚力,家族成員的價值觀念、行為規范,均是由“文化”這只手在操控。

    二、家族文化的“形”與“魂”

    要是再對家族文化進行分解,我們會發現他會通過不同的表現形式呈現出不同的層級。

    例如,家族宗祠,及其宗祠裏的雕像、文物等,是家族文化傳承的是“形”媒介。所擁有的家族產業,直接反映著家族拼搏造就,能給家族成員帶來較為直觀地情緒體驗,這可以看作是有形的文化符號。

    家族家規家訓,則以條款的方式,體現祖輩對後世子孫的訓誡與教化,明文規定和指導著家族人士的行為准則,雖然有時也是有形的,但更側重於具體方式的指導,因此,能夠稱這為“法文化”。

    而這些“形”或“法”方面的文化,最終目的是為產生出色的家族精神,即家族共同價值而服務的,而這個家族共同價值,才是家族文化的“魂”。

    三、家族文化之“魂”的潤養

    相比物質傳送,人與人之間的“精神相續”是最難的。

    家族文化之“魂”要在“形”與“法”的支持,根據反複同珍王賜豪地社會實踐逐漸“培養”的,而非短期內硬性“規劃”出的,這更是難之又難。

    怎么辦?知難而退,得過且過,讓子孫後代聽天由命?

    沒有家族祠堂,但我們可以有家庭“會議廳”;沒有家傳的家規家訓,我們要從如今著手制訂;沒有適宜長期家庭教育的個性教材,我們可以動手編一本“家史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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